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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大学合作发展处(校友会秘书处)简介

    一、部门概况

    2022年9月,根据学校《关于学校部分机构名称及设置调整的通知》(沈大委发〔2022〕21号)文件,校友会秘书处更名为合作发展处(校友会秘书处)。主要负责学校国内交流与合作工作,按权限负责签署校企合作协议的审核或审批,承担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产教融合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沈阳大学校友会工作、附属学校和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1.合作发展处

    2022年9月,学校机构调整时将原属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的校企合作管理科编制、业务职能及人员划归合作发展处。2014年以来学校累计成立校企订单班14个,现代产业学院5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13个。

    2.校友会秘书处

    沈阳大学校友会是2014年1月16日在沈阳市民政局正式登记成立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沈阳市教育局。其宗旨是:积极加强母校与海内外校友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系,继承百年办学传统,弘扬“厚德重学,至诚至勤”校训,大力开展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交流活动,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为母校的改革与发展,为祖国的繁荣与富强贡献力量。目前,共有二级学院校友分会17个,地区校友分会16个,行业分会4个,来华留学生校友分会1个,共计38个校友分会。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校友会工作制度,完善网络化、立体化的校友关系发展服务体系,做好校友来校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2.拓展以海内外校友为主的社会办学资源,是促进学校与校友企业开展合作的桥梁与纽带。

    3.指导和推进各地校友分会建设,并履行校友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4.推动学校与社会合作,拓展办学资源,统筹推进学校与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开展全面合作。开展校企合作和产业学院建设以及校际合作项目的遴选培育及管理等工作。

    5.负责附属学校及幼儿园管理工作。

    6.负责沈阳大学校友捐赠管理等工作。

    三、编制、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截止目前,合作发展处(校友会秘书处)共有教职工7人,其中处长(秘书长)1人,副处长(副秘书长)2人,工作管理人员4人。内设校企合作管理科。

    版权所有 沈阳大学合作发展处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