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范围
1.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
2.已经公布的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以及2023年正式启动实施的其他产教协同育人项目,可以参加推荐工作。
二、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20日17:00前将《高校推荐表》(Word版,附件1)发送至sydxhzfz@163.com。
联系人:陈东晓联系电话:62268848
合作发展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