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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大学“校友之家”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次数:

    沈阳大学“校友之家”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密切联络,充分发挥地区、行业等校友分会和校友企业的资源优势,为广大校友打造交流情感、互通信息、事业发展的温馨家园,学校决定遴选建设一批“校友之家”,特制定本方案。

    一、功能定位

    “校友之家”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校友聚集地,更是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平台。

    (一)校友联谊与交流中心

    作为校友们增进感情、促进合作的桥梁,“校友之家”提供联谊活动、座谈交流的场所,让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各地校友分会借助“校友之家”这一平台,积极为本地校友的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与帮助,并关注、助力新校友的成长。

    (二)品牌推广与文化传承基地

    “校友之家”承载着学校服务社会的使命,是校园文化向外延伸的重要窗口。这里承接各类讲座、展演、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为母校和校友机构提供展示平台,同时义务协助母校进行招生宣传、就业招聘等推介活动,进一步传播校园文化,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技术转移与产学研合作枢纽

    “校友之家”扮演学校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的角色,依托母校强大的科技和人才优势,深度对接地方政府、企业等资源,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技术成果的转移与转化,助力校地协同创新,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四)项目路演与资源整合平台

    “校友之家”为创业校友、在校师生等提供项目路演的专业场地,举办项目路演推介会活动,同时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为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投融资等全方位服务,助力创新项目从概念到落地,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赢。

    二、遴选标准

    (一)申请建设“校友之家”的校友企业应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企业管理规范、善于创造价值,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感。

    (二)申报地点应交通便利,方便到达,有专门的活动场所作为“校友之家”活动室,空间面积不低于30平米,具备承担接待10人以上校友接待、商务洽谈、座谈交流等会务条件,能接受适当的展陈布置来满足包括会议、展览、交流等各类活动的需求。

    (三)能够免费提供座谈空间及茶水服务,为校友提供热情周到的接待服务。有一定的运行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承接“校友之家”的相关活动。

    三、实施流程

    (一)校友申报

    有意建设“校友之家”的校友企业需填写《沈阳大学“校友之家”建设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沈阳大学校友会秘书处。联系人:刘冠男,联系电话:024-62268848,邮箱:sydxxyh2022@163.com

    (二)考察培育阶段

    1.初步审核。校友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企业。

    2.实地考察。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对候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其建设“校友之家”的潜力与条件。

    3.培育点确定。通过考察的企业将作为“校友之家”培育点,进入下一阶段。

    (三)认定授牌阶段

    1.培育考察。在培育期内,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等形式对培育点进行深度考察。

    2.官网公示。经校友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在沈阳大学校友会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认定授牌。对通过考察的校友企业,学校将正式授予“校友之家”牌匾,同时编号备案。视情况授予沈阳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称号,同时为企业负责人颁发创业导师聘书。

    (四)周期考核阶段

    1.建设成效评估。校友会秘书处组织相关部门对授牌的“校友之家”定期开展建设成效评估,确保其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2.奖惩与退出机制。建立明确的奖惩和退出机制,对评估不合格的“校友之家”,学校将撤销“校友之家”称号。

    四、活动策划与组织

    为确保“校友之家”活动切实有效持续开展,我们鼓励并支持承办“校友之家”的校友企业积极策划和组织一系列高质量的校友活动。这些活动不仅限于座谈会、研讨会和讲座等学术交流形式,还应涵盖更为广泛和多元的领域。例如:能增进校友间友谊与凝聚力的文体活动,能展示校友企业创新成果与特色产品的校友企业产品展销活动,能为校友们提供经验分享、合作洽谈的校友企业交流活动等。

    五、管理与服务

    1.由承办“校友之家”的企业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设施维护和安全保障。

    2.为校友提供一系列优质的服务,包括温馨的校友接待、详尽的信息咨询以及便捷的活动报名等。

    3.“校友之家”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运营期间接受广大校友的监督,期满后可申请延长运营期。

    4.各类校友组织未经学校校友会秘书处批准不得自行设置沈阳大学“校友之家”。

                                            沈阳大学校友会秘书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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